两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,不算长。
但对于偶然认识的两个人来说,也许足够互相淡忘,也许互相觉得只是萍水相逢的花火,只是时间的河流里偶然激起的水花,触碰后又再次消逝在日常生活的琐碎中,就连痕迹也不曾留下。
大家还是忙忙碌碌地充实自己的生活。
正巧开始休年假了,我打算哪儿也不去,天气酷热,钱又拿去摸索投资副业了,资金吃紧,正巧这一周待在家里静静心,梳理自己的心绪,清理周围的能量,做自己的计划。
年假第一天,我计划晚上去上一节普拉提课,结束之后再去看个电影,陶冶陶冶情操。
最近睡太晚,头油地难以直视,所以去上课前还细细洗了头,穿上性感漂亮的瑜伽小衫和松弛的格子裤美美出门。
上课上地大汗淋漓,不过皮肤也更透亮了,气色和嘴唇都红润饱满,走之前在更衣室扎了个漂亮精神的丸子头,看起来像舞蹈生。
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小时,我在附近的商场漫无目的地闲逛,排队买奶茶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,突然想起男主角哥。
我们遇见的公园和草坪就在这附近,出商场过马路就到了,反正待会儿看电影会路过,鬼使神差地想要再去那里走一走,就当电影开场前的闲逛了。
想着想着回过神已经走到了草坪上,刚八点半,还有很多人围着看露天表演的热闹,我不断往初次遇见的方向走去,心里有些恐惧,又仿佛不知道在期待着什么。
远远地看见一个穿着休闲T恤的身影,还是第一次见面时他穿的衣服,还是那样松弛的坐姿,还是充满磁性的嗓音,我有些难以置信。
戴上眼镜再仔细看,确定就是他。
居然真的又遇见了。
没有时间约定,没有空间约定,没有任何预兆。
我慢慢地向他走去,心里却在打登闻鼓,无比庆幸今天出门洗了头,穿的有些可爱,锻炼完皮肤很红润,扎的丸子头有种和平常不一样的青春活力感。
走到他旁边跺了跺脚,轻轻咳嗽一声,说出他对我说过的那句,“好久不见”。
他抬头看着我,笑着自然地回了一句,“好久不见”。
轻描淡写,仿佛从来就无事发生。
我沉下心,自顾地盘腿坐在他旁边,此刻我们是什么关系呢?表明过心迹又故作镇定的朋友?
看起来再次靠近,但我却把心的距离保持地更远。忍不住触碰,但又不敢真正亲近。现在他会觉得我像那种纠缠不休的人吗?没有回应还要厚着脸皮坐在他身边。
“我想唱一首《走在冷风中》”我率先打破了沉默。
我唱这首歌很好听的,反正也不知道说什么,电影快开场了,不如走之前唱一首歌。
他毫不在意地抛出一句“等会儿”,就继续自我沉浸在独唱里,一首接一首,还是那样情绪深沉的歌,仿佛诉说着不知道对谁的爱意,总之不是我。
听得我还挺难受的,感觉自己被绿了,但实际上没有被绿的身份,也没有被绿的感情基础,烦躁地莫名其妙。
眼看着电影快要开场了,实在不想等他唱完了。
我稍作酝酿后开口道:“额...那个,你还唱吗?我就先不唱了。”
他猛地扭头:“你不唱了?”
我点点头:“对,电影要开始了。”
他仿佛有些新奇:“今天要看电影吗?”
我神色淡然,木木地回答:“嗯,byebye”
说完转身就走,身后也传来一声“byebye”。
没有停留,我加快脚步走向影院。
这场电影九点开始,全长两个小时十分钟,结束后就是十一点十分,从前我们遇见,回家的时候总在十一点半左右,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在聊天,如果没有人作伴,他会走得更早吗?
走进放映厅的第一分钟,我就又心不在焉,我想待会儿再去草坪那里看看他走了吗?如果他走了,我不知道下一次又要什么时候才可以遇见。
电影是《白蛇》系列,看到许仙为白蛇愿意付出生命的时候,竟然情不自禁掉了眼泪。
即使电影再好看,但放映结束那一刻,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冲出去,害怕如果晚了哪怕一秒,就可能会错过什么。
匆匆走到草坪上,看到那个身影依然懒懒的躺在折叠椅上,脚边的音响回荡着他深深浅浅的低吟。
他竟然真的还在,心情又安定下来。
也许是电影带来的精神娱乐让我的心情松弛了许多,我大摇大摆地走上前去,语意带笑:“这么晚你还没走啊?”
说着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,说“我想唱首《千年等一回》”。
白素贞系列的好多歌我都爱听,《前世今生》,《青城山下白素贞》,《渡情》,各有各的韵味。
他却没给我麦克风,反倒将身体朝向我这边,拿着麦打开了话题。
“【而世之奇伟、瑰怪,非常之观,常在于险远,而人之所罕至焉,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】。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句话。”他笑意盈盈地看向我。
而我,大脑一片空白,坐着什么都不想思考,痴呆地抬起头:“没听懂。”
他也不恼,循循善诱:“你猜一下是什么意思。”
“那你再说一遍吧。”不知道为什么,坐他旁边还挺放松的。
他再次重复了一遍,怎么这句话有点耳熟呢?
我动了动我那除了恋爱和男人啥都懒得想的脑子,开始摇头晃脑:“嗯...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,瑰丽的风景,都在又高远又危险的地方,那里人迹罕至,只有有志向的人才能看到。”
他笑地像个开心的孩子,点点头说没错。
我:“这句话怎么这么熟悉啊?”
他:“对啊,《游褒禅山记》里的”
我:“真不错,这么久都能记住,我早忘了几百年了。”
他:“再聊深一点,我那天看到一句话。【人死了,就像水消失在水中】,是博尔赫斯的。”
我更加迷茫了,博尔赫斯是谁啊?于是一脸痴呆地摇头:“听不懂。”
他有些讪讪地笑了,说自己以前也从来不看书,只是工作需要,现在才常常看些散文,积累起来输出。
我点点头表示赞许,说这个时代很浮躁,大家都是这样的,除了真心爱看书的,基本看书都是为了对冲焦虑。
“不过我22岁的时候,想过写遗书。”谈到死亡突然想起了这件事,我顺口了出来。
“你的这个想法还挺奇特的。”看得出来他有些震撼。
“不仅想了,我还做了呢。”但我却无论如何想不起当时的遗书上写了什么,只记得那时候对未来很迷茫,怕过不上想要的生活,更没有底气去追求美好的东西,例如爱情,日复一日地在对生活未知的担惊受怕中度过,这样活着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呢?
“反正就算死了,实际上也不会有什么人真正地在意。”不知道如何将当时的感受叙述出来,我只好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。
没想到他却有些激动,手都开始在空气中比划,急急忙忙地说:“对,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!!”
奇怪,我们说的甚至有些牛头不对马嘴,但直觉却令我明白他的意思。
人没有钱的时候,也许缺少的不止是钱,还有突破的勇气、决心、对自己的自信、对未来的希望,即使偶尔有,也容易在生活的消磨中折损,慢慢地变成我们周围大多数人的样子。
就算是我们的父母,在面临利益和现实的时候,在生存恶劣的时候,还能顾及对我们的感受吗?更别说抽出精力来爱。贫穷的爱总是暗含条件的,至于那所谓的爱到底算不算爱,也不值得去细想。
每个人都自顾不暇,每个人心底深处都最在意自己,每个人的死亡都只是小小的水花,更何况我们都只是普通人,假如有一天死了,亲近的人即使伤痛,在生活的残酷和时间面前,他们的创口也会被抹平,自始至终,只是我们自己来了一趟,与任何人都无关,所以才应该活地更热烈,更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