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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风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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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吃早饭时,王丫丫跟叶元因说小阮不会再去学校了。

她小小年纪已经开始知道了什么叫惆怅,“我不要和梁正妹同桌,她事老多的,还总爱拿铅笔戳人。”

阿妈盛了碗稀饭递给她说:“那不上学了,好不啦?”

“不好,”丫丫拒绝的很干脆,“枝枝一个不去就好了。我还想学阿姐考去安城呢。”

她抬头,看见从楼梯上下来的沈积安,一双亮亮的眸子再也没有离开过,脸上的表情如梦似幻。

“再找一个像阿叔这样帅的男朋友,村子里的男孩实在是太幼稚了。”

阿妈被逗得哈哈大笑,“那可是顶不容易的。”

叶元因回头,见沈积安穿了件白色衬衫,外面套了件剪裁良好的深灰V领毛衫,下面穿了条黑色西装裤。他个子高,肩背仪态很好,看起来气宇轩昂,矜贵无俦。

在素描里,黑是暗面,白是高光,灰是物体固有的颜色,只要把握好节奏和层次,这是仅用明暗关系的变化就能构成一幅图画的三个高级颜色。

穿过清晨薄雾,阳光在他从容自若的身上镶了一层金边,越发显得他清冷端正,温和而难以靠近。

这才来了几天,就连小姑娘的心都给掳获了。叶元因望向他的眼睛里泛着几丝嘲弄和鞭挞。

沈积安莫名其妙的看回去,她却又若无其事的把头给转过去了。

王丫丫期待的看向沈积安,道:“今天阿叔送我去学校吧。”

“今天怕是不行了,”他和善的对小姑娘说:“我要回安城工作几天。”

王丫丫嘟起的嘴巴上都能挂把茶壶了,她又去看叶元因,不情不愿的说:“那阿姐去送我。”

沈积安看了眼正要点头同意的叶元因,道:“她也要回去。”

“啊?!”叶元因疑惑的望着他,像在看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谜题。

沈积安学她,若无其事的把头转过去,径自去给龙婶解释了。

叶元因偷鸡不成反蚀把米,心想他怎么这么记仇啊。

*

车子缓缓开出九陶村,慢慢地上了省道,上了国道,驶上高速公路,狭窄的乡间小路被抛在身后,前方终于一片坦途。

叶元因看向坐在身侧的男人,纳闷问:“怎么连我也要一起去?”

男人睨她一眼,慢悠悠地说:“现在才问是不是太晚了?万一把你卖了怎么办?”

叶元因赌气般轻声说:“在安城我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好不好?”

“嗯,你最厉害了。”沈积安随口一哂,正色道:“项目团队的人要开会商讨下分工,你也要参加。”

听完,叶元因果然反应很大,“都说了我不想加入。”

“昨晚我们不是握手言和了吗?”他低沉悦耳的声音仿佛精准抵达的箭矢,“如果想逃避龙婶的追问,为我工作其实是最好的选择。别忘了,你还欠我学费呢。”

叶元因一口气堵在那里,恼了。“那我无话可说。”

沈积安想,自己在她那里应该是个十足的恶霸形象了。

但他任务在身,志在必得无暇他顾,只好再劝慰一句,“只要回来,家里的人和尤敬自然也会见到,你要做好心理准备。”

当绝对实力摆在面前,叶元因无意于以蚍蜉之身去撼动一颗大树。虽然心中忐忑,还带着点气恼,她却还是应了。

“知道了。”

沈积安感到满意,这小姑娘的倔强倒是有时有晌、能屈能伸。

车子下了高速,往安城北部山区的别墅区开去。

每次从九陶村到安城,叶元因都会有一种时空错置的恍然。

植满钢铁森林的城市商圈,是完全区别于原始大山的另一种虚拟语境——那是闪耀在人类文明长河里的璀璨星辰,是现代科技鬼斧神工的不朽绝唱,是山里人永远都不会明白的阳春白雪。

杨阿姨还是那样,喜欢早早就站在院子里等人。

司机将车开进院子,马秘书扶着车门将沈积安让出来。

看两人都走进去了,杨阿姨拦住叶元因,埋怨道:“怎么离开也不说一声?我这么大岁数的人了,以后还能见几面?”

叶元因共情心很强,被她一说十分伤心。“对不起阿姨,是我太脆弱了,遇到问题总想逃避。”

杨阿姨摇着头说:“要不是别人把你逼到绝处,你怎么会逃呢?沈老先生去世的时候,那口气多难咽啊。里外都是难处,咱们支撑了多少时间?要不是你,这个家早就散了。”

叶元因对自己的能力心知肚明,也不认同杨阿姨因为相依为命而夸大其词的说法。她轻声叹口气,自我检讨:“来到这里之后,除了学业就是生活。一件事推着一件事往前赶,学费也是,像座大山似的压着我,愁完了这个学期又要愁下个学期。我时常觉得辛苦,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。”

“谁说不是呢,人活着,真是太不容易了。”杨阿姨看人准,心里明镜似的劝她,“除了沈生先——你还有积夏,还有我呢,不该这样绝情。”

叶元因面色赧然,心想人的心总是会节外生枝,她不该在如此困窘的现状下又偷偷喜欢上一个人,让自己内外交困,进退不得。

“您说的对,以后不会了。”

杨阿姨将人都遣散了,两个人走进屋子。

*

对于叶元因半年前的不告而别,沈积夏非常生气。整个晚上一句话都不肯跟她说,或者说,连理都不想理她。

晚饭席间,叶元因向沈积安抛来好几个求助的眼神,但这种小女孩之间的幼稚把戏,他根本懒得管。

叶元因无法,饭后诚心实意来道歉,扒在门边说了好多软话都没敲开小姑娘的门。

二楼的电梯响了一声,沈积安从里面走出来。走廊上水滴状的灯带发出柔和的光芒,轻纱一般落在他英俊的面庞上,摹绘出立体的五官。

她颓唐无奈的眼神看过来,无奈道:“你帮帮我呀。”

沈积安睨她一眼,薄唇微启,也不知道是在替谁鸣不平,“活该。被收拾一次就长记性了。”

话里总觉得不解恨似的。

叶元因双手合十,举到额前哀叫:“求你。”

难得一见的外露情绪出现在她脸上,看起来倒是这个年纪应有的样子。沈积安盯了她一会,出主意:“去给她买件ELsa的裙子。”

“我要是有钱,早就把全世界都买来讨她欢心。”

他讶然,薄唇微启,评价道:“昏君一个。”

说完便要踏进书房。

“啊啊啊,”叶元因望着他的背影,连忙又出声阻拦,“到底怎么办啊?”

他停住脚步,转身看她,忍俊不禁:“你不是会画画吗?”

“啊?画画吗?”

她突然才明白,明明他早就想到了,却故意逗着她玩,叶元因气道:“你干嘛不早说!”

沈积安关上门,脸上的笑意加深,心想这不是挺活泼的吗。

叶元因熬了个通宵,从手机里挑一张沈积夏的照片,画一副小姑娘身穿ELsa裙子的画送给她。

沈积夏得了画,心中异常开心,再见面终于肯跟她说话。可转念想一想自己被抛下半年的孤单和等待,双手并用狠狠捏住她的脸颊警告道:“你以后再敢玩失踪,我就弄死你!”

叶元因连忙保证:“知道了知道了,下次再也不敢了。”

“记得你说过的话。”沈积夏又强调一遍。

小孩子忘性大,什么恩怨转身就消散,她瞬间又开心起来。“明日是爷爷奶奶的金婚纪念日,家里要会客。小叶你完了,人怎么能闯这么大祸呢?爷爷一定会收拾你的!”

*

沈氏夫妇结褵五十载,一路从风雨危难中走来,可谓患难见真情。

全城站在金字塔尖的就那么几个人,越往下一层人口基数就越大。下面的野心家费尽心机想上来,上面的资本家固守城池唯恐掉下去,无一不在兢兢业业拓展社交面,谁还嫌自己的人脉多吗?

这场豪门夜宴从半年前就开始筹备,举凡城里有点声望的人士都争相拜望,人人皆以能拿到沈氏一纸邀请函为荣。

整个金婚仪式原本是由公关部来主导,但沈美月哪里是能操心的人呢?劳心劳力还不一定落好,因此种种繁琐都交由行政部经理柳莺来主持操办。

那天下午,叶元因与沈积夏先到,杨阿姨带小姑娘去换礼服。

时隔半年再见面,叶元因想大概是因为操劳,眼前的女强人老了五岁都不止。

“董事长哪是那么容易伺候的。”柳莺忍不住要跟她吐槽,“举凡灯光、场地、流程、名单,哪一样不是我操心。加班到凌晨夜半是常事,哪像你,这么好命。”

她拿一双忙到发乌的细目去打量,见她穿最干净朴素的衣服,皮肤缎子一样柔滑,衬着那张清纯内敛的面庞,让人不自觉会想起校园时代最纯真的美好。

果然人靠衣装,何况这衣装还是拿整个沈氏门楣来装裹,此时的叶助理早已不是刚来行政部时的吴下阿蒙。

叶元因想,甭管自己是不是个冒牌货,只要顶着沈太太的名号,外人看来都是个既得利益者。所谓“好命”,是别人艳羡她以庸人之姿攀上了头牌交椅,无端给其他平凡贫穷的女孩子们造一场跨越阶级的绮丽梦境。

有人从她身上得到情绪价值,有人对她嗤之以鼻,谁还管背后的真相如何?总归是她在台上唱戏别人在台下看戏,在各自的感受里都假装入了迷。

“大嫂,”沈美月找人找到宴客厅里来,“奶奶喊我们去试穿晚上的礼服,去晚了只能捡别人挑剩下的,我不要被别人压半头。快走。”

叶元因与柳莺点头道别。

两人前脚刚走,早在一旁静候多时的季荃来到她身边。

柳莺与她走到大厅外,点一支烟,慢慢叙旧。

季荃身材高挑,腰腹玲珑,红唇白衣,气质高雅。一开口,声音坚定温和,说话滴水不漏,看起来是无懈可击的一个人。

“最近辛苦了。”

“那是必然。”柳莺吸一口烟又吐出来,哂笑:“倒是你,辛苦算计半天,终究输给别人的穷酸。”

“别人也有我没有的长处。”

季荃微微一笑,不为自己辩解亦不气馁。情场里厮杀,一点都不逊色于职场里拼搏,看谁能坚持到最后一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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