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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之逃婚

民国之逃婚

作者:百思懿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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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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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漢武帝乳母嘗於外犯事,帝欲申憲,乳母求救東方朔。朔曰:“此非唇舌所爭,爾必望濟者,將去時但當屢顧帝,慎勿言!此或可萬壹冀耳。”乳母既至,朔亦侍側,因謂曰:“汝癡耳!帝豈復憶汝乳哺時恩邪?”帝雖才雄心忍,亦深有情戀,乃淒然湣之,即敕免罪。

  郗超每聞欲高尚隱退者,輒為辦百萬資,並為造立居宇。在剡為戴公起宅,甚精整。戴始往舊居,與所親書曰:“近至剡,如官舍。”郗為傅約亦辦百萬資,傅隱事差互,故不果遺。



简介:

  君抚大夫,抚内命妇;大夫抚室老,抚侄娣。君大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,不冯庶子;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、庶子,庶子有子,则父母不冯其尸。凡冯尸者,父母先,妻子后。君于臣抚之,父母于子执之,子于父母冯之,妇于舅姑奉之,舅姑于妇抚之,妻于夫拘之,夫于妻于昆弟执之。冯尸不当君所。凡冯尸,兴必踊。

  成妇礼,明妇顺,又申之以着代,所以重责妇顺焉也。妇顺者,顺于舅姑,和于室人;而后当于夫,以成丝麻布帛之事,以审守委积盖藏。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;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;故圣王重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