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卿为上摈,大夫为承摈,士为绍摈。君亲礼宾,宾私面、私觌、致饔饩、还圭璋、贿赠、飨食燕,所以明宾客君臣之义也。
桓玄欲以謝太傅宅為營,謝混曰:“召伯之仁,猶惠及甘棠;文靖之德,更不保五畝之宅。”玄慚而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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